一、凭借人之常情凡是要治理好天下必须凭借人之常情人之常情有爱
一、凭借人之常情
凡是要治理好天下,必须凭借人之常情。人之常情,有爱好也有厌恶,所以奖赏和刑罚就可以使用了;奖赏和刑罚可以使用,那么禁约法令就可以建立起来而治国的办法也就完备了。君主掌握了权柄而拥有威势,所以命令一下达人们就立即行动,禁约一发布人们就停止不做。权柄,是控制臣民生死的一种法定职分;威势,是制服众人的一种凭借。罢免任用官吏如果没有法度,那么君主的权力就不神圣了;赏罚大权如果和臣下共同掌握,那么君主的威势就分散了。因此英明的君主不怀着对某人的喜爱去听取意见,不带着过去的好感去谋划事情。君主听取臣下的意见如果不加以检验,那么权力就会分散到奸臣手中;君主对于政事如果不亲自费心操劳,那就会被臣下搞得走投无路。所以英明的君主行使法定的职权时像天一样公正无私,使用官吏时像鬼一样神秘莫测。像天一样公正无私,那就不会遭到非议;像鬼一样神秘莫测,那就不会陷入困境。君主的威势被运用,法治的教育又严厉,那么即使不顺人心,臣民也不敢违背;贬斥和赞誉一律按照法令来进行,那么臣民就不会议论纷纷。所以奖赏贤能的人,惩罚残暴的人,是推崇善行的最好办法;奖赏残暴的人,惩罚贤能的人,是推崇邪恶的极端做法:这些都可以说是奖赏合乎自己心意的人而惩罚不合自己心意的人。奖赏不如优厚一些,使民众贪图它;赞誉不如美好一些,使民众觉得它是一种光荣;处罚不如严厉一些,使民众害怕它;贬斥不如丑恶一些,使民众觉得它是一种耻辱。然后一心一意地推行那法制,禁止和谴责谋取私利的臣子,不妨害对有功有罪之人的赏罚。如何进行赏罚君主一定要知道,知道了这一点,治国的办法也就完备了。
48.2二、力不敌众,智不尽物;与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国。故智力敌而群物胜,揣中则私劳,不中则有过。下君尽己之能,中君尽人之力,上君尽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结智,一听而公会。听不一,则后悖于前;后悖于前,则愚智不分。不公会,则犹豫而不断;不断,则事留。自取一,则毋堕壑之累。故使之讽,讽定而怒。是以言陈之曰,必有策籍。结智者事发而验,结能者功见而谋成败2。成败有征,赏罚随之。事成,则君收其功;规败,则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犹不亲,而况于力乎?事智犹不亲,而况于悬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则君怒。使人相用,则君神;君神,则下尽;下尽,则臣上不因君;而主道毕矣。
主道
曰:“日”字之误。2见:同“现”。谋:审察评议。
二、君主的统治方法
君主一个人的力量敌不过众人,一个人的智慧不能全部了解所有的事物;所以,与其使用自己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还不如利用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所以,君主如果拿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去和众人万物较量,那么众人万物就会胜过君主;君主即使凭智力把事情猜测到了,那自己也会劳累;如果猜不中,那就还有过错。下等的君主只是竭尽自己的才能,中等的君主能充分发挥别人的力量,上等的君主能充分利用别人的智慧。因此,事情来了就应该集中众人的智慧,一一听取意见以后再把大家公开集合起来讨论。听取意见时如果不是先一个一个地分别进行而马上集中起来讨论,那么臣子在后来讲的话就会参照别人的观点而和他先前想讲的话相反;后来讲的话和原先想讲的话相反,那么臣子的愚蠢和聪明也就分不清了。如果逐一听取意见后不把大家公开集合起来讨论,那就会犹豫而不能决断;不能决断,那么事情也就拖下去了。君主对臣下的意见能独立自主地择取其中的一种,那就不会有掉入臣下所设的山沟陷阱的祸害。所以,君主先让臣下提意见,等他们把意见确定之后再严厉地斥责他们。因此臣下的言论发表的时候,一定要有簿册加以记录。集中众人智慧的,等事情发生以后,再检验一下谁的计谋正确;集中众人才能的,等功效表现出来以后,再考察一下各人的成败得失。成功和失败有了证验,奖赏和惩罚就按照它来进行。事情办成了,那么君主就收取它的功劳;谋划失败了,那么臣下就承担它的罪责。君主对于核对符信这种重要而又不费力的事尚且不亲自去做,更何况是那些要用力的事呢?君主对于稍动脑筋的事尚且不亲自去做,更何况是那些要费尽心机凭空推测的事呢?所以君主对具体的事情不应该去费心尽力。君主任用官吏时,不应该录用彼此意见相同的人;如果臣下相互附和,那么君主就应该严厉地加以斥责。使臣下相互对立而为君主所利用,那么君主就神妙莫测了;君主神妙莫测,那么臣下就会尽心竭力地为君主效劳;臣下尽心竭力地为君主效劳,那么臣子就不会向上来利用君主;这样,君主统治臣下的方法也就完备了。
48.3三、知臣主之异利者王,以为同者劫,与共事者杀。故明主审公私之分,审利害之地,奸乃无所乘。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贤。任吏责臣,主母不放;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2,庶适不争3;权籍不失4,兄弟不侵;下不一门,大臣不拥5;禁赏必行,显贤不乱。臣有二因6,谓外内也。外曰畏,内曰爱。所畏之求得,所爱之言听,此乱臣之所因也。外国之置诸吏者,结诛亲昵、重帑7,则外不籍矣8;爵禄循功,请者俱罪,则内不因矣。外不籍,内不因,则奸宄塞矣。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贵帑9,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雠:此谓除阴奸也。医曰诡10,诡曰易。见功而赏,见罪而罚,而诡乃止。是非不泄,说谏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贤良播出曰“游祸”,其患邻敌多资。僇辱之人近习曰“狎贼”,其患发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发曰“增乱”,其患徼幸妄举之人起。大臣两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祸”11,其患家隆劫杀之难作。脱易不自神曰“弹威”,其患贼夫酖毒之乱起12。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则有劫杀之事。废置之事,生于内则治,生于外则乱。是以明主以功论之内,而以利资之外,故其国治而敌乱。即乱之道:臣憎,则起外若眩;臣爱,则起内若药。